消防配電箱的規(guī)定
1 當建筑物消防用電負荷為,且采用交流電源供電時,宜由主電源和應急電源提供雙電源,并以樹干式或放射式供電。應按防火分區(qū)設置末端雙電源自動切換消防應急照明配電箱,提供該分區(qū)內的備用照明和疏散照明電源。
2.當采用集中蓄電池或燈具內附電池組時,宜由雙電源中的應急電源提供回路采用樹干式供電,并按防火分區(qū)設置消防應急照明配電箱。
3.當消防用電負荷為二級并采用交流電源供電時,宜采用雙回線路樹干式供電,并按防火分區(qū)設置自動切換應急照明配電箱。當采用集中蓄電池或燈具內附電池組時,可由單回線路樹干式供電,并按防火分區(qū)設置應急照明配電箱。
4.高層建筑樓梯間的應急照明,宜由應急電源提供回路,采用樹干式供電。宜根據(jù)工程具體情況,設置消防應急照明配電箱。
5. 備用照明和疏散照明,不應由同一分支回路供電,嚴禁在應急照明電源輸出回路中連接插座。
消防配電箱產(chǎn)品展示